我省有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有关情况
金黔在线讯 7月1日晚7时40分,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在贵阳举行“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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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在发布会上说,6月28日,黔南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
关于事件的起因和经过,王兴正说,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瓮安县三中女孩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认定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邀约李树芬出去玩耍的王某、刘某、陈某等人赔偿50万元。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6.28”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正在统计中;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大部分均为轻微伤。整个事件处置中,没有任何人员死亡。7月1日,经有关部门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现已决定,在当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王兴正表示,我们一定会高度负责地做好检查鉴定,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在“6·28”事件过程中,不法分子用石头、砖头、酒瓶、汽油瓶、爆竹等袭击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在省、州、县公安、武警和地方党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29日19时,依法、克制、妥善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有效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王兴正说,在“6.28”事件中,少数不法分子冲击党政公安机关,打、砸、抢、烧,已严重触犯刑法。目前,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作者: 本报记者 赵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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