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一初三学生强强(化名)趁母亲不备,偷拿自家首饰店中的17件黄金首饰典当了1.08万元,用于购买摩托车、游玩、上网等,潇洒10日后才回家。昨日,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强强的母亲从寄售行赎回了首饰。
初中生携首饰失踪 不满16岁的强强家住江夏区流芳街,中考结束后,一直呆在家中。其母李女士在家附近的龙泉社区开了一家黄金首饰店,忙碌时就让儿子帮忙打理首饰店。
李女士介绍,10天前的一天上午9时许,她到家附近一家早餐店过早,让儿子看店。半小时后,李女士回到店里,发现店门关闭,儿子不见踪影。她一看,柜台内的手链、吊坠、耳环、戒指等17件黄金首饰不翼而飞。儿子要将这些首饰换成现金很可能拿去典当。10天内,李女士找遍了江夏区的寄售行,没有发现儿子踪影,寄售行又不承认有孩子送首饰典当。
10日游挥霍典当款 6 月30 日,强强终于回家了。在李女士的严厉斥责下,他道出了事情原委。
原来,强强和玩伴一起上网时,看中了网上两辆八成新的改装摩托车,改装后的摩托车车型剽悍,是自己心仪之物,可两辆摩托车需要6000元钱,这让他一直耿耿于怀。
6 月20 日上午,独自守店的强强突然想到可以变卖首饰实现心愿。于是他将17件首饰拿到江夏区纸坊街一寄售行,经折旧后以1.08万元成交,另外交了750 元手续费。
获得现金后,强强和玩伴取得联系,合伙花费6000 元购买了两辆心仪的摩托车。
随后,两人白天在网吧上网,傍晚外出骑着摩托车兜风,就这样,在汉口整整呆了两天。两天后,两人又到武昌玩,仍然是白天上网,傍晚兜风。第十天,身上的钱基本上挥霍完了,两人才骑着摩托车回家。
母亲无奈赎回首饰 李女士认为,儿子是未成年人,寄售行私自接受儿子的贵重商品进行典当,典当行为无效。她找到那家寄售行,要求赎回首饰,遭到拒绝。昨日,李女士向江夏区警方及工商部门投诉,认为让未满16岁的学生典当贵重首饰,寄售行存在明显过错。经调解,李女士以1.08万元赎回了17 件黄金首饰,寄售行退还了750元手续费。
与此同时,因该寄售行在强强没有提供身份证的情况下进行典当,系违法行为,警方对该寄售行进行查处。(记者 沈右荣 通讯员叶逢春周建明)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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