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日电据“中央社”报道,岛内有媒体报道马英九到台北市议会晨泳,被指特权。台北市议会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台北市议会游泳池开放的对象,从2006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就已增列“卸任市长”,因此“前市长”马英九到议会晨泳符合规定。
台北市议会说明,当时修改“台北市议会康乐场地开放对象”的规定,是为了表彰历任台北市长对台北市的贡献,卸任市长都可以到议会游泳。
台北市议会表示,经查证,马英九从2006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卸任台北市长职务后,就依规定向议会申请游泳证,有关媒体今天的报道,与事实不符,误解市议会的规定。
台当局“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今天在高雄县陆军军官学校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台北市议会在2006年将卸任市长纳入可申请游泳证的范围内,马英九依据市议会规定申请游泳证,一切合乎市议会规定。
王郁琦表示,台北市议会今天也为马前市长申领游泳证说明澄清。某些媒体报道引用的是市议会旧规定,未找到新规定,不知道市议会在2006年将卸任市长纳入申请游泳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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