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7月2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2日三读通过《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草案》,如有市民在禁烟场合违例吸烟,将被处以定额罚款1500港元,罚款要在21天内缴付。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表示,自《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通过后,香港市民享受到的无烟空间及健康环境比以前大幅增多,大部分烟民相当守法,不再在室内或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情况下吸烟。
但公众期望可以更严厉打击少数在禁烟区吸烟的人。
周一岳说,新的条例利用定额罚款制度,将节省时间和更妥善运用有限的资源。执法人员将可腾出更多时间和人手采取执法行动,从而加大整体执法的力度和成效
据介绍,定额罚款1500港元是在公众咨询中得到最多市民支持的罚款额度。根据新条例,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要求违例人士提供姓名、住址及联络电话号码,以及身份证明文件。如他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个人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法院可判处最高1万港元罚款。
周一岳表示,在人手方面,控烟督察的人数从2006-2007年度的34人增加到目前的85人,今后还会因应需要增加人手。
周一岳说,在条例生效前,特区政府会先做足够的宣传,让市民充分理解,才开始实行定额罚款制度。因此,暂未定出实施日期。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