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各级党组织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
深刻领会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这一讲话内容精神实质,意义重大而深远。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确保党的执政地位不动摇和社会秩序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基石,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现实需要。我们不但要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毫不动摇,而且要在这次政法机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着重从指导思想、工作部署和工作机制等各个方面抓紧筹划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以进一步带动和推进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开展。
首先,要切实加强政法机关的党组织建设,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政法部门要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克服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等狭隘思想,切实解决工作中推诿扯皮和越权执法等老百姓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基层政法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中。
二要切实维护政法机关的执法权威。当前,政法工作既面临着比较有利的执法形势和条件,又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现实问题,政法工作者应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一方面,要从政法机关自身做起,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另一方面,要从各级党委和党的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依法执政,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同时,政法部门还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廉洁守法,执法为民,以带动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三要切实加强党对政法机关和执法工作的监督。党对政法机关和执法工作的监督,主要监督是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否正确实施宪法和法律,是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否重视加强队伍建设等。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认真研究解决目前存在的监督工作定位不准确、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使党对政法机关和执法工作的监督规范化、制度化。要逐步建立执法巡视制度,对政法机关执法状况进行检查,会同当地党委切实解决政法机关和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要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要高度重视发挥党委政法委集体领导的作用,对重大部署、重大问题、涉及社会政治稳定的敏感案件等要充分讨论,统一认识,真正发挥党管政法的作用;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切实保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督促和引导政法机关建立和完善各种内部监督机制和错案责任查究机制,有效地弥补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未臻完善的不足,从而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政法机关一定会更好地发挥在依法治国中的特殊职能和战斗堡垒作用,全力保证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政法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国家法律得到统一实施,为加快构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发挥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