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3日电(记者杜鹃)记者从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了解到,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广州支队日前已出台《海洋污染事故执法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
根据突发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案》将海洋污染事故划分为重大海洋污染事故、较大海洋污染事故和一般海洋污染事故三个级别,并根据级别确立了分级响应机制。
《预案》按照统一指挥、重点突出、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的原则,对海洋污染事故的事故报告、事故评级及现场处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据介绍,随着广州市海洋经济的兴起,各类海洋开发活动日趋活跃,海洋环境保护形势越来越严峻。从目前海洋监察执法来看,虽然还没有出现严重海洋污染事故,但广州海洋环境保护仍面临较大压力。
《预案》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统一管理的海洋污染执法应急机制,提高突发性海洋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海洋污染事故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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