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3日电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7月2日在北京开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处理好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等成为政协委员们纷纷关注的问题。
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关于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提案》指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四条原因。
一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必然结果。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对居民收入差距影响最直接的是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二是社会存在不公平竞争的现象。一些部门、行业甚至个别社会成员通过垄断经营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在产业、地区发展方面的差别政策也或多或少地造成了不平等竞争。
三是社会再分配的调节手段和能力不足。课税体制不完善,对高收入调节不力;对低收入阶层缺乏有效保护。各种扶贫、基本生活保障、就业援助及最低工资保护等投入严重不足,致使相当多贫困者难以获得有效援助。
四是非法收入渠道的存在。在缺乏制约和监督的行政体制下,少数政府官员利用职权进行设租、寻租,攫取国家财富;一些不法之徒通过非法集资、走私、贩毒、股市欺诈、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等手段获取不正当收益,发不义之财。
为缩小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全国政协委员建议说,依法保护合法高收入,保护包括诚实劳动收入、合法经营收入、资本与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合法高收入。
扩大就业渠道,提高低收入者总体收入水平。建立全国范围公开、透明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流动。促进劳动力自身素质的提高。为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居民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使其掌握较为熟练的劳动技能和丰富的劳动知识。
充分发挥政府对再次分配的调控职能。增强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对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能力和财力基础。改革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府在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转移支付调控力度。
强化个人所得税这一调控手段。提高征收起点,调整税率,强化所得税的累进性质。将利息税由目前的按比例征收改为累进征收,尽快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
加快政府改革,减少审批项目,不断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降低因“寻租”和“共谋”等滥用权力的行为而使“权力精英”和“经济精英”获得不当利益而引发的贫富差距。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