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7月3日电(记者 周立耘)“电子警察的清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是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今天上午,在全省清理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技术监控设备工作会议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周学农明确提出了这一观点。
近年来,为了缓解交警警力不足,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湖南广泛应用技术监控设备(即电子警察)进行道路交通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去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899起,比2006年下降了18.89%。今年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4040起,比去年同期又下降了18.4%。
但同时,一些地方的“电子警察”从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比如,有的地方限速标志不统一,限速值过低;有的地方雷达测速点设置不科学,导致处罚不公正;有的执法不规范,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随意性大,还有少数民警执法态度不文明,简单粗暴等等。为了切实解决这些不规范问题,湖南省监察厅、纠风办联合提出了“六个规范”,规范“电子警察”和交通标志。一是规范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二是规范技术监控系统的建设投资主体,三是规范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使用,四是规范技术监控系统执法程序,五是规范技术监控系统设备的监管,六是规范道路交通罚没款的管理。
在规范技术监控系统执法程序中,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出六条硬规定,其中包括:不得在限速60公里以下路段测速;不录入不采用超速超过限速值5%以下的数据;对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警告不处罚;从即日起停止使用年度未经检验鉴定的交通监控设备;对于技术监控设备,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启用单机使用证;规范告知程序,及时将交通违法数据等信息,通过各种手段告知机动车所有人,以便交通参与人及时了解车辆违法信息,及时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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