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归国华侨 一个是民间股神
“黄金搭档”合作炒股
原本约好赚了就分红亏了就补仓
哪知道 半年不到损失近千万
通讯员 曾旋
记者 肖菁
本报讯 一个是归国华侨,投身房地产业,一个当年叱咤大户室,人称“股神”。
签了一份协议
官司发生在丽水青田。
陈老板50多岁,早年去了西班牙,这两年更多地来往于国内和西班牙间,在国内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前两年,陈老板也开始玩股,据他自己说,纯属瞎玩,不过因为当时是牛市,瞎玩也赚钱。于是,陈老板也想涉足一下股市,这时,他跟同一个大户室的张“股神”认识了。
张某是当地一家铝合金门窗厂的小老板,投身股市年份较长,在牛市时曾收益颇丰,所以在证券营业部里名气不小。陈老板对张某的个股评论就非常佩服。
两人在去年12月20日签下协议,组成“黄金搭档”,合作炒股。
协议规定:陈老板提供资金及账户,由张某操作股票,期限至2008年6月30日止;期间陈老板提供的资金按月收取1.5%利息;如盈利30%,则提取盈利部分,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如亏损30%,则由双方各承担50%亏损并及时补足亏损金额。
这半年的行情
愉快的合作才刚开始,股市行情就一路下滑。结合四个关键时间点的上证综合指数来看:
2007年12月20日协议签定日,当时上证综合指数收盘为5043.53。
2008年1月18日,第一次抵达30%的亏损,上证综合指数收盘为5180.51。
2008年4月16日至2008年5月8日,股票亏损再次超过30%,4月16日的上证综指是3291.6,5月8日上证综指是3656.84。
5月下旬,陈老板强行终止操作,上证综指徘徊在3300的点附近。
陈老板陆续投了四笔钱,共计1400万元。在1月18日,第一次亏损达到30%时,双方各补了200万。
矛盾出在4月16日至2008年5月8日,股票第二次亏损超过30%时,张某不愿意再补了。
赔本的合作
两人起了争执。半年前对张某持崇拜态度的陈老板,开始埋怨对方了,“他总是跟风买题材股,今天涨了他追涨,结果明天就跌了,说了好多次都不听。”“他啊,赌心太重”。
到5月下旬,陈老板强行终止操作时,账户里的钱只剩下不到900万了,而张某干脆失踪了。陈老板只能上法院,要求张某立即补足200多万资金,还要承担操作资金1400万元的约定利息的一半即127万元。
其实,这个合作张某也亏大了。这半年,投入大资金后专心于股票,他荒废了自己的工厂。
张某至今没有出现过,法院也只能通过公告通知开庭。
客观地说说这段合作
记者请了证券业内人士来评价这一段合作。
应该说,这份协议所规定的这半年,正好是股市一路下挫、反弹机会很少的半年。这期间,上证综指的跌幅就达33%,系统性风险很大。在这个时段操作,亏的概率就很大。
所以说,这个合作亏在战略上错误,选择时机不对。至于战术上,跟热线做短线也无可厚非,但亏损达50%以上(从1800万到800多万),说明张某也没有体现出他作为一个炒股高手的水准。
造成最后这个双方吃亏的局面,有一点值得大家警醒:这样的合作协议有效力,但应该设一个止损点,比如亏损达30%,不管什么原因,都必须强行平仓,这样其实是保护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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