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钢、王鹤通讯员交宣)前日凌晨4时,广州交警打击涉牌证车辆行动小组侦查人员深夜行动,在天河区员村四横路查获一辆假牌假证车辆,当场抓获两名违法人员,并通过侦查,深挖线索,再将一名造假贩假的违法人员抓获。
发现可疑小货车
7月1日,行动小组根据有关线索派出侦查人员到天河区员村进行侦查,在员村四横路一停车场发现目标:一辆停放的假牌小货车。
为了能抓获使用该假牌车的违法人员,侦查人员没有马上拖扣车辆而是在附近安排人员进行守候伏击,通过漫长的等待和时间的煎熬,7月2日凌晨4时,侦查人员发现有人在发动假牌小货车,马上在预定的位置进行布控,等假牌小货车一驶出停车场即收网。两分钟过去了,小货车还没开出来,这段时间的等待比伏击了一天的时间还漫长,侦查人员紧张起来,“不会被发现吧”,这时候一束灯光射过来,“鱼”进网了,假牌小货车终于驶出停车场进入伏击圈。“行动”,随着现场指挥员的一声令下,侦查人员开动车辆用前后夹击的办法将该假牌小货车粤A936××、驾驶员戴某和车主黄某一举抓获,连人带车扣回天河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之后侦查人员不顾疲劳和困倦,立即对驾驶员戴某和车主黄某进行问话,追查假牌假证小货车的来源,从中深挖线索,确定了该套牌车的卖家是白云区人。
挖线抓获贩假违法人员
7月2日中午,侦查人员在白云区将买卖粤A936××假牌假证小货车的白云区卖家抓获,至此,该案得以成功侦破,涉案的人员全部归案。
据戴某和黄某的交代,他们两人为亲戚关系,平时靠卖鱼为生,因为觉得买套牌车便宜,就想买一辆小货车以便从南海等地贩鱼,后来在买鱼的过程中,认识了白云区一名养鱼户,并得知该养鱼户有渠道可以弄到套牌车,于是就通过该养鱼户,购买了一辆套牌货车,价格为11000元。
公安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取证,确定戴某、黄某违法事实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依法对戴某、黄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和十日的行政处罚;依法扣留的粤A936××假牌假证小货车将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梅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