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6月25日中午,气温32℃,与同学逛街回来的小易(化名)一进宿舍就换掉了厚重的牛仔裤,穿上了薄薄的睡衣。突然,小易发现刚买的一双鞋子还在对面寝室的姐妹那里,就在她要往对面寝室冲的时候,室友小乐连忙拉住她:“走廊里有摄像头呢,换条裤子再出去。
学生公寓装摄像头的话题在该校论坛里引起了激烈讨论。一位学生说:“现在小偷太猖狂了,完全有必要装摄像头。装在走廊拍不到寝室内部,不会对学生生活造成影响。”
对装摄像头表示强烈反对的大多是女生。“寝室不是公共场所,怎么能装摄像头天天监视呢?”小易坚决反对学校在走廊里装摄像头的做法,“夏天天气热,寝室又没空调,女同学难免穿得清凉一些,有个机器盯着拍,感觉很尴尬。”更有学生认为,宿舍走廊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了大家的隐私权。
对此,法律专家各有不同看法。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公民隐私权的明确规定”,湘潭市湘君律师事务所盛照清律师介绍,一般认为,隐私权是公民个人生活的私密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学生公寓的走廊在进入寝室前,任何人可自由通行,不属个人私密空间。因此,为公共安全考虑,在公共走廊里安装摄像头,应该说没有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个人认为,女生公寓走廊装摄像头不合适。”湘潭大学法学院涂老师认为:与超市、办公楼等有所区别,学生宿舍不应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公共场所,学生宿舍就和房屋差不多,在人家家门口安摄像头明显不合适,这种将私密空间由学校控制的做法,很容易造成对学生私人权益的侵害。我国尚无关于公共场合安装摄像系统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涂老师认为这个领域的立法已非常迫切,“另外,谁来承担保护隐私的责任?法律应当明确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
记者李志宏 通讯员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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