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获悉:经过1年多的准备之后,我省(江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即将入轨运行。各地、各部门将于9月底前报送岗位设置方案,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的备案、审核工作。此举关系到全省4.8万个单位和100万名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这是第一次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把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岗位结构比例也有规定: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能同时在两类岗位上聘用。
明确了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 我省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到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的三到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业岗位,一般不实行兼职。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一到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的总体控制目标为1∶3∶6,省属事业单位3∶3.4∶3.6,市属事业单位2∶3.7∶4.3,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0.6∶3.4∶6。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记者黄继妍)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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