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4日消息高考录取工作将于周日正式启动,至8月5日结束。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录取工作中对不同批次的学校,将采取不同的录取体制。
提前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制 其中对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艺术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院校(专业)、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专业的院校,以及参加提前单独录取的招收非通用语专业的院校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制”,即: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可按考生志愿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对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其他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对参加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学校确定具体调档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二志愿平行投档分数优先 今年本市首次在本科层次实行二志愿平行。第二志愿平行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3个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第二志愿平行录取原则是: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一个考生的志愿未检索完毕,不会对下一个考生投档,体现了“分数优先”的原则;再对考生所填平行志愿顺序依次检索,体现了“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哪一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对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要求,由学校确定;当考生德、智、体和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招生学校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考生要留意相关补录信息 今年高等学校在京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学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考生档案在计算机的控制下,同批录取学校都先审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而后再同时审录二志愿考生档案,以此类推。
在录取工作中,会出现一些院校或专业不能满足招生计划,还有一些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合理而未被录取的情况。对此,在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根据情况将重新征集考生志愿。考生要留意北京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的有关补录信息。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换录或转录。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