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奥运”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三大理念之一。2005年以来,北京市司法局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北京奥组委的领导下,以提高市民法律素质为切入点,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全面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提高市民法律素质为目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是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和和谐社会氛围形成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人文奥运”的重要保障。为此,北京市制定并颁布了《北京奥运法制宣传计划》及一系列部署奥运法制宣传工作文件,号召全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形式,全面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宣传活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以“两法两条例”为宣传的重点内容,普及与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奥运会筹办和举办工作的需要,有重点地确定法制宣传内容。以“两法两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为宣传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等10余部与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普及性宣传内容。通过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市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市民依法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通过宣传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爱护市容环境和城市风貌的意识;通过宣传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
以奥运场馆周边、奥运火炬传递路线及重点旅游景区为宣传的重点地区。北京是本届奥运会的主赛场,31座奥运场馆分布在全市7个区,做好这些地区的法制宣传是做好整个奥运法制宣传工作的关键。我们将有奥运比赛场馆和训练场馆的7个区、场馆周边35个街乡、281个社区,奥运火炬传递路线涉及的393个社区(村)及62个旅游景区作为奥运法制宣传的重点地区,组建229支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和法制文艺演出、法制电影放映、律师普法宣讲等5支专业小分队,深入这些重点地区,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赠送奥运法制宣传材料等形式,把有关奥运的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和实施不同的宣传计划。奥运法制宣传的范围广、内容多,针对不同人群,突出重点进行法制宣传,是增强奥运法制宣传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保证。我们将奥运法制宣传的对象分为四个层次,并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对全体市民进行普及性宣传;对奥运场馆、奥运火炬传递路线及重点旅游景区所在地的居民进行重点宣传;对奥运赛会志愿者和城市志愿者等直接参与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中外游客等进行告知性宣传。
有针对性地编发奥运法制宣传品。为使与奥运会相关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北京市司法局从与筹备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提炼出100个知识点,编印了80万册《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给奥运场馆周边的居民,每户一册。在这100个知识点的基础上,创作了通俗易懂的“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并印制了17万张宣传海报,在全市近7000个社区(村)及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文艺工作者还以“十要十不要”为内容,创作了歌曲、快板、三句半等形式的文艺作品,在群众中广为传唱。
利用交通干线、公共场所开展宣传。为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我们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特别是发挥交通干线和公共场所的优势,形成了多形式、广覆盖、立体化的宣传声势。利用720块公交车站候车亭灯箱,开展为期6个月的奥运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活动;在地铁和城铁站台,发布奥运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利用长安街沿线、北京站等36条主要干道的建筑工地围挡,张贴奥运法制宣传画,悬挂奥运法制宣传彩旗。
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大众传媒的优势。我们先后在北京广播电台、《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普法网等媒体上连续宣传100个奥运法律知识点。在北广移动电视开办了“与法同行”固定普法栏目,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及时学习了解与筹办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天收视人群达700万人次。今年3月,我们又在北京电视台开播100集奥运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片《福娃说法》,使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还制作了10余部宣传奥运会标志保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及社会治安等法律法规的动漫宣传片,在重点地区的电子显示屏和电影加片中播出,扩大宣传效果。
利用重要时机,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集中宣传活动。我们利用奥运倒计时500天、一周年、300天、200天纪念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机,广泛开展奥运法制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企业、进机关及法制游园会、法制文艺、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2005年举办了奥运与法治论坛,2006年在全市举办了与奥运相关的法律知识巡回展,2007年举办了全国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启动仪式、奥运法制宣传走进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奥运法制宣传游园会等活动。特别是从奥运倒计时500天起,在51条公交线路的100辆公交车身和车厢开展“迎奥运首都公交车厢流动普法大课堂”宣传,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开展奥运志愿者法律知识培训。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和高水平的志愿服务,是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为提高奥运会志愿者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依法妥善处理有关事宜的能力,北京市司法局与奥组委志愿者部合作,将相关法律内容写入《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骨干志愿者培训计划》及《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骨干志愿者培训课程体系》。将司法局推荐的法律课录制成《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通用培训精品课程——法律常识与自我保护》光盘,连同《北京奥运志愿者法律知识手册》,作为奥运志愿者法律知识培训教材,免费发放给赛会志愿者和城市志愿者。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督促奥运法制宣传任务的落实。要使奥运法制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制定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可操作的措施和检查办法。我们制定了奥运法制宣传评估指标体系,按照规划部署、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要纪念日、奥运宣传品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指标体系的应用,解决了法制宣传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调动了各地各部门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奥运法制宣传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并为法制宣传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作者: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 (来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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