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张海燕)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张俊九关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建立。张俊九援引有关调查数据表明普通工人工资收入低、增长缓慢,建议及时修改《最低工资规定》,将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60%作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重要参考。
据了解,2001年至2006年,职工工资水平平均每年递增14%,为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时期之一。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根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更比上年增长18.7%。但随着近两年CPI指数的不断上升,广大职工尤其是一线工人的生活水平受到较大影响,对收入分配问题的反映比较集中。
张俊九援引全总2007年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开展了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说,普通工人工资收入低、增长缓慢。2006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66.69元;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26.27元;普通工人(一线工人)月平均工1155.88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月社会平均工资为1750.1元。普通工人(一线工人)月平均工资为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84.6%、社会平均工资的66%。另外,有72.4%的普通工人月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24.5%的工人收入低于700元;有26.7%的工人5年内未增加过工资,63.2%的工人2年内没有增加工资。
对于这个问题,张俊九建议建议适时修改《最低工资规定》,将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60%作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重要参考。建议加快制定出台《工资条例》,规定职工工资增长应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率的增长相关联;赋予政府在企业工资分配方面的指导和裁决权,明确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对推动制定完善劳动定额负有管理和指导的责任,切实纠正企业劳动定额工作无人管理与监督的现象;将欠薪逃匿等行为明确刑事责任,提高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
张俊九还建议,全面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监察,重点查处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和超时劳动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对于劳动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和职工举报的违法的行为,要加大处理力度,加重企业的违法成本。对于欠薪问题,要予以持续、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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