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四日电中国审计署今日发布“五十四个县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查出部分地区未落实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一点二二亿元人民币。
在审计调查的十六个省中,有三个省未按照规定的分担比例落实资金,少承担资金一点零八亿元,约占应承担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八点六。
在审计调查的辽宁喀左、宁夏西吉等五十四个县,有八个县未按规定落实应承担的资金一千三百五十多万元,占应承担资金总额的七成多。
公告指出,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得较好成效,中央与地方共担、省级统筹、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这项新机制已初步建立。新政策强化了各级政府责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增长,也减轻了学生及家庭的负担,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
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到位;某些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较为薄弱;部分地区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农村中小学校债务负担沉重,妨碍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数据显示,在审计调查的五十四个县中,有五个县的县级政府减少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二00六年与二00五年相比,共计减少三千一百八十多万元,减幅为百分之十三点二。
另外,农村义务教育部门部分资金管理较为混乱。有十六个县的教育部门及学校共一百四十二个单位,把向学生收取或代收的考试、教辅材料等收费,教育经费拨款,食堂差价、房屋出租收入等共计四千多万元,账外存放或存入个人存折保管,其中私存的个人存折达一百二十九个。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报告提出了四项建议:一、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二、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外部监管;三、认真查处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四、认真清理并逐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逐步消化旧债,同时防止出现新的债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