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7月5日电(记者王海鹰)针对普通高中负债普遍、部分学校债务沉重的问题,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不允许公办高中自行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
据山东省审计厅最近对济南、烟台等5市公办普通中学的审计发现,高中学校负债普遍,23所普通高中有21所有债务负担,债务余额8.72亿元,校均4152万元。
而这些债务主要是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学校以自筹资金方式改建、新建基础设施形成的。
为扭转普通高中负债沉重局面,山东省提出,普通高中教育要坚持政府办学为主,公办高中办学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集,学校不得自行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设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办高中擅自改制或按照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当地政府要尽快恢复其公办学校性质,按照公办学校体制管理。公办高中参与兴办的民办高中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应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不使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山东省提出,普通高中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学生,不得超出学校合理规模和班额要求招生,不得违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生,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