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台州7月5日电 (王俊禄 方列)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政府5日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称,4日16时左右在台州一江山岛附近海域沉没的船只是一艘政府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三无船只”,系无照私自出海,涉嫌重大责任事故。
5日10时左右,在搜救过程中发现1名海上死亡人员,后经进一步确认为台州中医院职工张云良。至5日中午,落海的12名遇险人员中,已成功搜救8人,死亡1人,但仍有3人失踪。台州市下一步将通过扩大搜救范围,继续全力开展搜救工作。目前,在外搜救的船舶已增至17艘。
椒江区常务副区长徐仁标通报了事故经过:4日13时左右,台州中医院职工李仁富等9名海钓人员租用前所街道椒江村一艘船只(经查为“三无”船只),与杨淑荣等3名船员一起,乘船从海门交通码头出发往一江山岛钓鱼。
当船行至离一江山岛约6海里处,船舱遇海浪进水,约5-8分钟整个船体迅速沉没,船上12人全部落水,当时海面风力达到瞬时风力8级以上,对应浪高5.5米,最高浪高达7.5米左右。
椒江区公安局副局长陈国照说,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船主和其中一名船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沉船事件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搜救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参与搜救的海警、海事、渔政、边防和广大渔民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