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单位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从7月25日开始针对辖区的港口、船舶组织一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评估辖区船舶安全和污染事故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太湖流域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实地调研,由部海事局分管领导牵头,会同部水运司、部环保中心等单位组成调研组,在7月底前赴太湖流域两省一市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太湖流域港口、船舶污染现状,以及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总体方案》进展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为部制定实施方案做准备;由部环保中心牵头,各单位配合,在2007年对太湖流域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评估和今年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总体方案》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工作任务,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和时间表,组织专家审查后由部发布执行。
同时,由上海海事局牵头,协调部环保中心等有关单位将开展内河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研究,此项工作将在2009年底前完成。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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