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芬 制图 □犯罪嫌疑人杨佳作案过程 |
嫌犯袭警前一个月两次来沪踩点
■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批捕 ■司法鉴定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晨报记者 倪 冬 通讯员 忻文轲
昨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本月1日发生在闸北的袭警案情况。因涉嫌故意杀人,闸北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上海警方表示,因对去年闸北公安分局芷江派出所巡逻民警依法盘查不满,犯罪嫌疑人杨佳今年6月先后两次来沪踩点,并购买了刀具、防尘面具、催泪瓦斯等作案凶器。
作案动机:骑车被盘查产生不满
犯罪嫌疑人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中专文化,未婚,无正当职业。
上海警方调查显示,杨佳袭警是因为对去年骑无牌自行车被盘查而产生不满。
上海警方通报说,2007年10月5日晚8时30分许,杨佳骑自行车途经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被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
经查,该车没有牌照且没有钢印,但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也不愿提供所骑自行车的来源证明。期间,杨佳始终骑在自行车上,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整个过程持续近40分钟。
当晚9时10分许,民警将杨佳带至派出所调查,杨佳仍不配合,并拨打110。期间,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杨佳投诉后,派员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确认杨佳的自行车确系租用后,杨佳即骑车离开,并于次日返京。此后,杨佳多次投诉执法民警。
2007年10月16日,闸北公安分局派员专程到北京,上门走访了杨佳及其母亲,并与两人进行了沟通和法律解释。但杨佳及其母亲提出要对事发当晚的责任民警予以开除公职的处理,并赔偿他们精神损失费。民警向其耐心解释了有关执法依据,但被杨佳当场拒绝。
今年3月15日,闸北公安分局第二次派员到北京上门走访杨佳,再次说明了有关情况。此后,闸北公安分局未再就此事接到杨佳的投诉,直至今年7月1日案发。
上海警方表示,2007年10月5日对杨佳的盘查询问过程是依职责公正文明进行的,尽管杨佳对这件事提出无理要求,但上海公安机关仍尽力做好解释工作。
作案准备:先后两次来沪踩点,并用望远镜观察
警方调查显示,今年6月12日至23日,杨佳来沪居住在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仅20米的一家旅馆,并使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情况。
6月26日,杨佳再次来沪居住在闸北公安分局附近的招待所,并为袭警再次踩点。
作案工具:单刃刀、催泪瓦斯、橡胶手套、汽油……
上海警方介绍说,为报复公安民警,犯罪嫌疑人先后购买了单刃刀、榔头、防尘面具、催泪瓦斯等作案工具,伺机行凶。另外犯罪嫌疑人还“精心”准备了8个装有汽油的啤酒瓶、橡胶手套、登山杖、打火机等。
据杨佳交代,点燃燃烧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戴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是为了防止催泪瓦斯伤到自己。
作案过程:燃烧瓶引开保安,头戴面具在5楼层作案
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杨佳携8个装有汽油的啤酒瓶,走到天目西路警车停放处并摔了2个啤酒瓶,但并未引燃。
随后,杨佳向天目中路578号大门东侧的花坛内,投掷了5个啤酒瓶,点燃起火。保安见状立即前往制止。此时,杨佳又向保安扔出1个啤酒瓶,并趁其救火间隙,右手持一把单刃刀,头戴防尘面具,腰挎一个装有榔头、催泪瓦斯喷雾器、登山杖的腰包,窜进了大楼。
进门后,杨佳看见保安顾建明正在打电话报警,便上前用刀柄猛砸其头部。随后,杨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泪瓦斯在底楼大厅过道和治安值班室,先后袭击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荣、方福新、张义阶和张建平。4位民警因失血过多倒地身亡。
9时42分,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指令北站派出所、闸北公安分局就近GPS巡逻车和特警支队民警立即对大楼进行搜捕,同时通知120救护车到现场救治受伤民警。
此时,杨佳从一楼窜入南侧消防楼梯后,一路奔至9楼。在此过程中,杨佳遭遇交警徐维亚。随后杨佳持刀便向徐发起袭击。因全身多处被刺,徐维亚最终因伤重不治身亡。
很快,杨佳又从消防楼梯窜至10楼,刺伤民警王凌云,致其右肩部和右胸部等处受伤。接着,杨佳窜上11楼,对科技科民警李珂连刺数刀,致其胸腹部受到重创。因伤重李珂不幸身亡。
此后,杨佳返回消防楼梯跑到21楼,在2113办公室门口刺伤正在等电梯的督察支队民警吴钰骅。吴钰骅受伤后一边高声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边返回办公室寻找反击武器。
正在室内工作的督察支队民警林玮和李伟见状,立即起身准备围捕。就在此时,杨佳闯入办公室挥舞着匕首冲向林玮,林玮顺势操起办公椅奋力抵挡。与此同时,纪委监察室主任孔中卫闻讯冲了进来,上前抱住杨佳。随后,民警用办公椅将杨佳牢牢顶在墙角边,夺下凶器,将其制服。
盘查现场录音证实嫌犯多次不配合依法检查
昨日,警方提供了去年10月5日民警在现场执法时的录音。在这段录音中,民警发现杨佳骑的自行车没有牌照,便要其停车接受检查。当被要求提供身份证时,杨佳反复强调“为什么不拦其他人,就拦我一个”。根据录音分析,杨佳曾远远地向民警展示一张纸条,但他又很快收走,并向民警表示“你看不见赖你眼”。
以下为部分录音:
民警:“请把这个自行车的牌照拿出来。”
杨佳:“这是我租的车。”
民警:“租的凭证呢?”
民警:“哎……你别拿走啊!”
杨佳:“你不给我,我呆会怎么办?”
民警:“我怎么会不给你呢?”
杨佳:“你看看。”
民警:“我看不见,晚上我看得见吗?”
杨佳:“你看不见赖你眼。”
民警:“你现在要给我看的呀,这个纸头拿得这么远给我看,我能看得见吗?”
民警:“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是什么地方人?”
杨佳:“没有。”
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杨佳:“你没有理由要我的证件,你有什么理由现在耽误我的时间,治安法规定了吗,你把治安法拿出来,你会背吗?你现在是限制我人身自由,对不对,是不是,你有什么理由!”
民警:“相互尊重一点……”
杨佳 (嗓门突然提高):“你不要说这个,你不要说这个,什么叫相互尊重,什么叫相互尊重,尊重什么,尊重什么……”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
杨佳:“法律,什么是法律,你还敢说法律,法律哪一条让你今天无缘无故单独查我证件,限制我人身自由,你说哪一条?”
民警:“有事情你可以说,认为我不对,可以……”
杨佳:“你当然有不对……你说一个个查,为什么都不拦,就拦我一个,我有没有权利不给你证件,你又没给我你的身份证件。”
民警:“你是不是可以靠靠边,把这条路让出来。”
杨佳:“你让我在这儿的,我凭什么靠边,我凭什么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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