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6日一家报纸报道,奥运场管内,观众不能统一穿带有广告色彩的服装,不能喝非赞助商饮料。此报道一经刊出,即受到网民“是否过度商业化”的质疑。
笔者仔细阅读了报道后发现,报道的主旨是“防范奥运期间的隐性市场行为,维护奥运合作企业合法权益”,并不存在网友所说的“过度商业化”问题。
换言之,受到遏制的只是那些借奥运会巨大传播效应、利用各种隐性方式来宣传自身品牌的现象。而一些人在阅读这篇报道时,显然忽略了“统一”、“群体性”等关键词,没能体味出“个体行为不在限制之列”的潜台词。
比如以着装来说,如果有人身穿非奥运合作企业的品牌标志衫,组成方阵坐在观众席上,就构成了“借奥运传播效应,以隐性方式宣传自身品牌”,这自然要受到限制。而个体观众只要不穿广告衫入场,其着装是不会受到限制的。
再以饮料来说,“不能喝非赞助商饮料”的前提是所有饮料都禁止带入场馆,而场馆内又只能销售赞助商的品牌饮料。前者是从安保角度推出的,后者则是奥运组织者与赞助商约定在前。两个因素叠加起来,自然是“场馆内不能喝非赞助商饮料”,其中的推理很简单。
也许是“控制隐性广告”新闻主旨的表述相对抽象,而对于“着装限制”、“不能喝非赞助商饮料”等敏感字眼,缺乏更多背景性的解释,容易让读者将注意力放到“着装限制”、“饮料限制”等信息上,从而产生误读。当然,读者看一条新闻,也应从头到尾看仔细,如果断章取义,只会自己把自己带沟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