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七月七日电(记者姜煜)在过去十二个月中,百分之四十四的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称他们业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但仍有超过半数的公司尚未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或者其内部控制机制仍然尚未完善。
世界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七日在此间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得出了上述结论。
本次调查于今年五月在各行业和规模具代表性的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中开展,共收到一百二十六份反馈。
德勤的这次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九成的受访公司表示在内部控制机制的实施中遇到一些障碍,其中包括缺乏完善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理论框架或模型、缺乏硬性的监督检查机制要求、未与考核机制相关联等。还有一些公司认为管理层的意识不到位,不能有力支持和倡导这项工作。
中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于今年六月二十八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通知强调,规范将“自二○○九年七月一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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