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热,10元一天实在不够
政协委员呼吁提高高温津贴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
□记者 谢克伟
晨报讯 “现有的防暑降温措施,不但高温津贴的标准低,不符合目前的实际物价,而且操作性差,很难让多数员工感受到这些措施带来的实际效果。
|
据介绍,按照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又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企业应向员工支付每天不低于10元的高温季节津贴。“仅仅10元的最低标准津贴,很难满足员工防暑降温的需要。”庄子群说,目前,一般没有2-4元喝不上一瓶冰饮料,吃不上一个冰淇淋。一天工作8小时,这10元钱相对35℃以上的高温显得很微薄。
此外,很多员工认为,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庄子群认为,应该制订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如规定,哪类高温作业的员工应该给予多少标准的津贴,如果企业不执行该规定,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