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智)昨日上午9时,由宝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宝鸡市首例李勇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件,在宝鸡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40余被告人当庭受审。预计开庭审理时间长达7天。
2007年宝鸡市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一举破获了一个以李勇为首,姜长锁、安卫东、路斌、马建军、袁飞、张天来、杨勇、张建勋等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号称“八大金刚”为骨干,纠集社会闲散人员40余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犯罪案件。
李勇等40余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集团犯罪案件,由宝鸡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2004年该犯罪集团初步形成,他们依仗其恶名对群众形成的威慑心理,疯狂作案,通过故意伤害,强迫、组织妇女卖淫、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设立赌场以看场子为名收取保护费,放高利贷、强索债务、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市区称霸一方,残害群众,非法敛财30余万元。
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该犯罪集团自2001年以来疯狂作案50余起,其中故意伤害4起,伤害致死1人,重伤3人,敲诈勒索12起,抢劫2起,非法拘禁1起,寻衅滋事3起,组织、强迫卖淫10余起,赌博1起,插手经济纠纷8起,“看场子”收取保护费2起,放高利贷3起,强买强卖1起,受害群众达百余人次,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涉及罪名14个,有40余名被告人,50余起犯罪事实,跨5个省、区;共有38本卷宗,案犯之多,犯罪时间之长,涉及地域之广,办案难度之大是多年来少见的,被公安部及省、市检察机关列为挂牌督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