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7月8日消息 (记者胡啸实习记者李路)7日,记者从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本月起每位劳动者每月可领补贴高温补贴100元,对在户外作业的劳动者,其高温补贴上浮20%,即每人补贴120元。
关于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此前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曾下发了《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今年仍执行这个标准。《通知》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江西将对每位劳动者补贴高温费100元,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上浮20%,即每人补贴120元;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暑期时间为7、8、9三个月。
同时,针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须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和饮料。并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障高温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另外,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凡暑期不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防暑降温费待遇。由于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也能领防暑降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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