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今天(7月7日)在这里正式宣告成立。此举标志着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
据悉,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是贵州省委政法委2008年的重点目标任务。
早在1994年5月,贵州省政府就颁布了《贵州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公民表彰奖励规定,明确规定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保护措施。
同年,省委政法委和综治办成立了贵州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筹委会及办公室,按照边筹建、边募捐、边开展表彰奖励及宣传工作的思路全面开展了工作。
十几年来,贵州省共表彰了462名见义勇为人员。其中,21名受到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委会的表彰奖励;12人被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在今天举行的见义勇为基金捐赠仪式上,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亚东对捐赠资金的所有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并宣布募集的资金已超过700万元。他说,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他们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强大力量。重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可以在全社会形成敢于同黑恶势力、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正气,对创建平安贵州、和谐贵州产生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另悉,贵州省今天决定对2004年6月至2008年2月期间涌现的10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予以5至10万元的重奖。(记者阎志江)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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