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瞄上放假学生:“月薪千元,包吃包住”
170名大学生险被当“猪崽”卖
上火车前被救 部门提醒:假期打工要谨慎,收押金的单位别去
■记者廖才文
本报7月7日讯 今天,株洲170名大学生险些被招工黑中介当成“猪崽”卖到广州。
【事件】
诱人广告,暗藏黑幕
上个月下旬,株洲市某高校内出现了很多“招暑假工”的小广告,条件是“包吃包住,工资每月1000元钱。”对于学生来说,这待遇很有诱惑力。于是,170名学生纷纷缴纳了100元至200元不等的介绍服务费并签订了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他们将在7月7日晚上出发,乘火车去“上班”。
幸好,一名比较谨慎的学生提前向校方反映此事,校方声称对此一无所知,由于涉及学生人数众多,学校随即报警。
株洲市天元公安分局新塘派出所连夜展开调查。“据我们了解,学生们将被带到沿海地区的加工企业,吃住条件可想而知,劳务保障也让人担心。”新塘派出所副所长何文攀说,张贴“招暑假工”广告的是株洲一家“黑中介”,而且170人只买了一半人的火车票,“黑中介”计划让另一半人混上车,以逃票来节约成本。
到达广州后,大学生将被“卖”给当地另一家中介公司。“通过广州的中介公司,株洲这家‘黑中介’可以从中收取一定的介绍费和服务费,而帮学生们联系的工厂是没有任何劳动保障的。”
目前,株洲这家“黑中介”的负责人已被民警控制,所收费用正在清退。
【担忧】
打工心切,不懂维权
某高校招生办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学生打暑假工分两个渠道,1、到学校的后勤部门找事做;2、自己通过职业介绍所找工作。由于学生大多缺乏社会经验,没有工作技能,大多选择家教,售货员,或到小企业做零工。
找工作的迫切心情导致学生们不会对雇主提出更多要求。一名同学说,他曾经通过职介所找到了一份房地产促销员的工作,进去后他任何要求都没有提,最后结算工资时,老板以种种理由克扣,一个月只拿到了200元钱。
【提醒】
谨慎打工,保留证据
株洲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邓若水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而且在校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所以不能称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也就不受劳动合同法规的保护,属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
邓若水提醒,由于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和用人单位只属于劳务关系,所以大学生假期打工一定要谨慎,最好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如果自行在社会上打工,尽量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避险,同时保留工作中的证据,以方便日后维权,“尽量到大一点的单位去做事,像收押金的单位最好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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