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张雷杰)今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山西“临县伞头秧歌”被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这是继二OO七年以来,“临县道情”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之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
“伞头秧歌”是中国北方众多社火秧歌中的一种,因以手执花伞者领头舞蹈和演唱秧歌,故称“伞头秧歌”,是一种规模大,有气势且极富特色的群众性节日歌舞活动形式。秧歌队少则三、五十人,多则一、二百人,领队者手持一把用彩绸装饰的花伞,被称为“伞头”。
“伞头”既是秧歌队的指挥,又是善于即兴编创歌词的好歌手。所唱的曲调虽然不多,但其唱词却是千变万化,见到什么唱什么,走到谁家唱谁家,所到之处随时皆可见机而唱,唱词都是伞头临时即兴编出。有时两支秧歌队在街头相遇,两队的“伞头”就要展开对歌。所以,作为“伞头”,必须具有机警、灵活、诗思敏捷的特长,因为,他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常常是十几秒、几十秒、最多不过一分钟)之内,就要即兴编出既要针对性强,内容含蓄,又要语言准确且合辙押韵的四句唱词来。这种对唱,有时是在主、客两队(东道主秧歌队与被邀来表演的秧歌队)之间进行的。在这种场合,观众常为那些唱词编得好的“伞头”欢呼喝彩,气氛极其热烈。
“伞头秧歌”主要流行在黄河流域的晋西和陕北黄土高原,具体指山西省吕梁市的临县、离石、柳林、方山、中阳、石楼,和陕西省榆林市的吴堡、绥德、佳县、榆林、米脂、子洲、青涧等十几个县、市,以及延安市,其中尤以临县最盛,因此又称“临县伞头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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