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7月8日电(宋学春于文杰)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近日,青岛市下发了《关于推进2008年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做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做出部署。
健全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加强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008年底前,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达标率100%。加强村(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三区都要建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备1-3名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五市具备建站条件的村(社区)要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暂不具备建站条件的,要建立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2008年底前,三区的建站率达到100%;胶南、胶州、即墨三市建站率达到50%;平度、莱西两市建站率达到30%。
加强农村人力资源管理。对全市农村人力资源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摸清当地农村人力资源的基本情况、从业情况、就业形式、转移就业培训愿望、工资收入等信息,纳入全市人力资源"一卡通"网络系统,建立统一的农村人力资源数据库,并实现资源动态管理。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在实现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络互通、信息共享、服务互动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村(社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农村就业服务管理业务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
探讨建立社会失业率统计制度。在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农村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纳入登记范围,研究制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的界定标准。在城阳区开展社会失业率统计制度试点,将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的就业失业状况合并统计,确定社会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制定就业政策的依据。
推动积极就业政策的普惠化。按照国发20085号文件和鲁政发200858号文件的要求,在抓好现行促进就业政策落实的同时,扩大政策适用范围,逐步将城镇失业人员行之有效的政策向农村劳动者和大学毕业生延伸。
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建立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对城镇零就业家庭,通过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等方式实施重点帮扶;对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通过技能扶贫、职业介绍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其家庭成员实现转移就业,确保实现"动态消零"。
强化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以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技能提升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五市三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培育骨干专业,为劳动者技能培训搭建平台。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