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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庞家钰 |
本报讯(记者 郝冬白)7月8日是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后上诉的最后期限,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庞家钰经过慎重考虑已决定放弃上诉的权利,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庞家钰的一审判决当日发生效力。
庞家钰是陕西省建国以来“落马”的第一位副省级干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受理此案。经审理查明,1997年3月至1999年12月间,庞家钰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宝鸡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现金人民币共计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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