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7月8日电 记者蒋德丁国锋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昆山市等18个县(市、区)因为在创建“法治县(市、区)”中工作出色,而受到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隆重表彰。他们成为全国首批被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
在今天举行的江苏省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大会上,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指出,“通过把县市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以推进,有效地提升了江苏各地的县域法治化建设水平,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区域法治化建设之路”。
开展法治合格县创建活动是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2004年江苏省委颁布并实施了《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并决定以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载体,推出了相关“县域法治GDP”考核指标细则,使法治江苏建设有了相对明确的奋斗目标和考核标准。这次表彰的18个县(市、区),就是根据这个标准,经过严格考核而确定的。
“县域法治创建活动强调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直接负责,保证了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受到表彰的太仓市委书记浦荣皋说。据了解,三年来的创建工作还有力带动了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系列法治创建活动的开展,还通过评选“法治合格镇(街道)”等活动向最基层宣传了法治创建,夯实了群众基础。此外,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还多次召开现场会,先后总结各地先进经验。
“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党委主要领导要真抓实管,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目标综合考核体系,用法治建设工作实效衡量领导干部政绩,”梁保华对法治江苏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时强调说。“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保障,确保我省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梁保华指出,依法执政的意识要更加适应法治省份的要求,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更加适应法治政府的要求,公正司法的能力要更加适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要更加适应弘扬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要更加适应依法治理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