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令人愤恨,公民将其及时抓获让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应大力提倡。然而,却有的人逮住小偷后,不是立即报警,而是以“惩罚”的名义对小偷进行搜身、殴打和勒索,结果小偷被殴打致死,最后自己不仅赔了钱还被法院依法判处了重刑。
去年9月,张某在一建筑工地看管材料时,将酒后前来行窃的刘某抓了个正着。张某抓住刘某后,将其带往工地地下室后,随即通过电话叫来了工友贾某、邵某等三人。几人来到后,先是用脚踹、搜身,然后轮番用塑料管抽打小偷。为了“教训”小偷,其中一人还用烟头烫其脚心。后来,另一工友翟某来到现场后,不但没有及时阻止,而是摸了摸小偷的脖子发现其还有心跳后,对其他人说“他没事,接着揍”,并又对其进行了抽打。同时,贾某还通过电话多次向小偷的家属索要财物。在索要未果,又见小偷奄奄一息的情况下,他们才向警察进行报案并谎称是小偷自己摔伤。民警赶到现场后连忙将小偷刘某送到了医院,但由于其本身患有心瓣膜病,在外伤的作用下,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槐荫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翟某、贾某等人有期徒刑13年、12年不等,同时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31万余元。 (本报通讯员 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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