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北京市健宫医院自行更换病历页,以至出现两份临床死亡时间不一致的病历页,死者家属赵女士以侵犯病历的所有权及知情权为由将这家医院起诉至宣武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昨天,记者获悉,宣武法院判决该医院向赵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
赵女士称,2006年9月6日,其老伴邓某为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到健宫医院住院治疗,9月23日老伴呼吸困难,医生叫她给家里打电话,她只打了4分钟电话,回来时老伴就已经去世,当时各种管子都已经拔下了,她认为医院没有抢救造成老伴去世。随后,赵女士意外发现医院的两份病历记载的死亡时间不一致,赵女士认为该院的做法侵犯了她的知情权,遂提出起诉。
健宫医院辩称,不一致的两页病历都是出自该院,是因为宣告死亡时间与心电图呈直线时间有差别。该院并没有侵犯赵女士的知情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健宫医院未按规定处理病历页面上需更正的记载内容,自行更换了病历页,以至发生两张病历页不一致的情况,致使原告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医院应就自身存在的主观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通讯员萧萧)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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