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曾琴 刘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8日指出,原则要求地震灾区农村住房两年城镇住房三年完成恢复重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农村住房重建将实行农户自建为主,国家给予资金补贴,各级政府在选址、规划设计、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指导。
城镇住房重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群众自助的原则,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优先安排维修和加固受损住房,抓紧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2008年完成受损农房的排险及轻微破坏农房的维修、加固工作;完成农房重建的场地清理和50%的农村居民点规划;原址重建和已落实选址的异地迁建农户至少保证有一间过冬的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40%。2009年基本完成灾区农村居民点规划;受灾农民全部住进永久性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80%;完成50%的村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2010年基本完成灾后重建农房建设任务。城镇住房户型建设以中小套型为主,配套建设公共设施和绿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