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刘晓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提出,要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着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完成好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并深入研究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另一个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曹建明提出,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方面。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依法加强和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推进检察机关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整合检察资源,增强监督的实效与合力;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各项执法办案机制,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和公诉方式等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而在加强自身监督方面,曹建明提出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强化检察人员违反行为规范的惩戒措施;完善检察人员业务考评机制,增强考评机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完善错案认定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确立正确的执法导向;进一步整合、完善各项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方式;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努力形成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按照推进司法民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和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健全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查究、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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