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花是广州一家餐馆的服务员,今年她的月工资是800元,虽然比去年提高了100元,但她仍然感到很郁闷。因为七扣八扣,一月算下来拿到手才500多元。她说,现在什么都涨,这些钱越来越不经用了!
其实张小花不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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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工资真的没有希望了吗?在通胀背景下,如何解决工资增长乏力的问题?
广东提出了“工资倍增计划”,推广工资以12%逐年递增的方案。为了实现目标,有专家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有人预期最理想的发展前景是建立挂钩物价的模式。条条大路通罗马,但哪一条路是解决通胀背景下工资上涨问题的理想途径?本报今日以专题报道的方式,对这一大家关注的问题展开深度分析。
◎现状
江浙地区工资比广东多一倍
东莞一家名叫兴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有十多个工人向劳动部门投诉,在今年订单增加的情况下,工厂反而减少了300多人,造成劳动强度大大加强。以前有工间休息,现在取消了,以前中午可以休息半小时,但现在吃完饭得赶紧上班,不然定额做不完,要扣工资。即使这样超劳动强度地干活,他们也只拿到最低工资,虽然最低工资比去年提高了,但与增加的劳动强度相比,实际收入却是下降的。他们希望劳动部门要求老板提高工资。记者随当地劳动部门到该厂调查时,企业主却振振有辞地说,各种成本都在上涨,如果涨工资的话,就得关门。
东莞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蔡长乐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在东莞普遍存在,因为劳动部门对最低工资查得很严,何况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是招不到人的,原材料、水、电成本是硬上涨,而劳动力上涨是软上涨,因此只有靠减人工,增强劳动强度来降低成本。
对于提高收入,广州天河北高级写字楼的“白领”们也不抱太大的期望。一家大型广告策划企业的办公室,部门负责人李露告诉记者,今年广告业务没有大幅增加,老板不减我的工资就谢天谢地了。
说起工资,即使是最让人羡慕的公务员,也连连叫苦。一位政府部门工作多年的处级干部把他的工资条给记者看,上面各种补贴加起来也才3000多元。他说,广东省级公务员已经是五年没有涨工资了,前些日子去江浙调研,发现同样级别的公务员工资是自己的一倍还多。他感到困惑:广东的经济这些年都在快速增长的呀,日子怎么过得越来越紧?
广东省社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罗福群说,经济增长,老百姓的收入未必就能同步增长。从近5年的情况来看,广东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是偏低的。广东经济总量2007年突破了3万亿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多,同期财政总收入也增加了2.77倍。而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期只增加了58.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增加了43.8%。广东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1983年的60%,一路下降到2006年的38.7%。广东居民收入的增幅不仅明显低于上海和江浙等地,而且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民生物资一片涨声中,货币购买力缩水,有的普通职工生活水平不仅未提高,反而下降了。
◎难解之结
“工资倍增计划”与还利于民
“劳动者工资待遇过低,省委、省政府去年就打算着手调整,工资倍增计划就是针对这一问题而提出的”,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崔仁泉说。今年年初,他就宣布广州将着力建立健全劳动报酬的公平合理分配的制度,实行“工资倍增计划”:从2008年起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力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递增12%以上。
确保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长12%以上
省劳动保障厅工资处处长陈斯毅说,逐步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使劳动者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稳步提高,是这三年我们的工作重点。同时他也认为,实现工资倍增计划,是一个有一定难度的目标,需要长期奋斗。
“工资每年增加12%?有没有搞错?工厂的利润今年就下降了20%,我们拿什么钱来加这么多的工资?”当记者与广州番禺一家塑料制品厂的老板说起广州工资倍增计划,他反应是很吃惊的。记者采访了不少企业主,他们大多数认为如果实行工资倍增会让他们吃不消。
据了解,自2004年出现全国性的民工荒以来,大量使用农民工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资大幅度上升。以珠三角为例,2007年深圳、东莞的最低工资比2005年上升了33%-53%,绝对数额增加了200-240元。有学者担心,如果劳动力成本再上升,还有多少企业能够挺过去?他们认为在目前经济形势下工资倍增难度很大。
对此,陈斯毅处长有不同的看法:他说,企业投资总是想多赚钱,过去的高额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压低了劳动力成本来实现的,现在原材料等因素涨价才是企业成本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与长三角比我们人工成本仍然很低,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每年增长12%,大多数企业都做得到。如果它做不到,这样的企业应该转移到内地去。工资倍增计划的第一步是还利于民,就是把过去应该得到的从工资中体现出来。
对于广东公务员工资普遍偏低,他认为是整个社会收入差距不能拉得过大,企事业不涨工资,即使是广东财力充裕,公务员也没有理由单独涨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有企业反映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计算,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上涨了61%。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企业感到了压力,因此都不愿意加工资。
提高工资待遇还劳动者一个公道
广东方圆律师事务所田明光律师却认为,因《劳动合同法》导致企业成本增加而不加工资是无稽之谈。因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我国的《劳动法》对给员工缴纳五险、辞退员工给予经济补偿、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报酬支付等就有了明确规定。给员工缴纳五险、对辞退员工以经济补偿、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费,这是企业应该承担的义务。现在一些企业之所以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成本增加了,只能是它们此前根本没有执行法律早有的规定。
他说,很多企业职工工资只占到成本的4%左右,至多也不超过两位数。员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长期得不到增长,计入物价上升因素,实际收入不增反降。员工薪酬不涨,反映了资本与劳动力的错位:资本值钱,劳动力不值钱。严格执行《劳动法》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只是还劳动者一个公道。
著名经济学家樊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这些年银行存款快速增加,大部分就是企业的存款,以前企业效益好的时候并没有向劳动者兑现,现在企业效益虽然差了一些,但每年增涨工资还是做得到,现在政府倡导工资倍增是应该的,是还利于民。
陈处长告诉记者,在当前物价上涨幅度大、工资水平偏低的情况下,广东从去年开始坚持做到最低工资标准每年调整一次,使最低工资能够满足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和繁衍后代的需要。今年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任何工资分配形式,都要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以形成最低工资标准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的正常调整机制。这就为将来政府实现工资倍增创造了有利条件。
◎应对之策
建立中国特色工资集体协商制
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斯毅表示,只有建立了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人涨工资才大有希望。
陈处长认为这个工资指导线难以真正落实,是因为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建议”而非“强制”。由于缺乏评测体系,政府主管部门更无从考察企业是否执行工资指导线以及执行情况如何。企业工资指导线惟有对已经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员工有一定意义,员工可以此作为要求企业调整薪水的依据。
百万企业仅两三百集体协商工资
问题在于,目前我省只有两三百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而广东登记在册的企业多达100多万家,两者相比悬殊极大。并且已经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这两三百家企业,其中也没有多少企业能够真正落实工资指导线。
“但这也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将无所作为!”陈斯毅说,市场调节有滞后性,劳动者又处于相对弱势,必须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
他认为,当前要着力培育工资协商主体,解决好职工代表缺位以及企业工会真正代表工人、维护职工权益问题,形成劳资双方主体地位平等、力量均衡的协商机制。同时逐步提高协商能力,通过合理有序的协商,切实解决好企业或行业内部工资分配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通过依法完善三方机制,加强对集体协商的指导。在协商不成时,要加强干预,促成协商,及时解决工资分配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企业分配微观决定机制的形成。只有通过规范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特别是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工资的“共决”。
工资立法将成工资倍增的保障
陈斯毅表示,除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之外。从前年开始,政府和学术界都在探讨“工资立法”的问题,希望通过强制性的立法介入市场的分配体系。去年国家劳动部就希望在广东开展“工资立法”的试点,今年下半年广东工资立法将在全国率先实行。
据悉,“工资立法”现有两个初步成形的做法;一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行业协商提高职工待遇;二是《劳动合同法》的贯彻,督促企业在内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制度,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
然而对于工资立法有一些专家却有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制定薪酬当然属于企业行为,政府干涉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但陈处长却认为薪酬由市场决定有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市场必须是成熟的。成熟的市场之中有均衡机制,能够对供求关系进行理性的调节。
陈处长说,我们正处在体制转轨期间,计划经济时代实行的一整套工资分配制度被打破后,目前大部分企业内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尚未形成,导致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混乱两大问题。突出表现为高管人员工资水平偏高、增长快、灰色收入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低、增长慢、福利待遇少;用资本所赚的钱越来越多,靠劳动尤其是体力劳动所赚的钱越来越少,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中的比例逐步下降,经济增长的成果向富人过度倾斜。这就是为何我们总是感觉自己收入下降的原因。
专题撰稿本报记者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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