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雪(右)在法庭上 |
对中国金融业多少有些了解的人,对于“海南华银”和“大连证券”这两个名字想必不会陌生,这两个曾经在中国金融界风云一时并造成极大震荡的“金融大鳄”即使在他们被有关方面关闭之后,仍然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因为,正是在这两家企业负责人的导演下,10亿多巨额国资险些流入了一个巨大的黑洞。
昨天,导演此起被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的原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人、大连证券法人代表董事长石雪出现在海南高院的被告席上,同庭受审的还有原北京利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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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海口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对石雪贪污罪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于是提起抗诉称:石雪7次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累计贪污数额高达2.6亿余元,情节特别严重;石雪一人犯数罪,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极大;石雪没有任何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同时,石雪和梁勇也不服判决。石雪提起上诉称:一审关于他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的判决,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罪名不成立;一审判决对于他犯有金融凭证诈骗罪(未遂)、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过重。梁勇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公司属认定事实错误,且与法相悖;原审判决认定梁勇犯贪污罪及挪用公款罪是错误的。
昨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仍就大连证券公司在1998年9月股东变更之后的性质认定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由于案情重大、复杂,省高院没有当庭宣判。(全德权、李顺成、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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