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刘长风)荆州一家广告公司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未果,将该市户外广告营运管理处告上法庭。沙市区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这是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荆州首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诉讼案。
荆州市今日灿烂广告有限公司在沙市区北京路设置了一块过街广告,两个月前,荆州市城监部门以广告牌到期为由,要求该公司拆除。该公司认为,其它公司的户外广告牌也可能到期了,只拆一家,显失公平。
5月26日,该公司向荆州市户外广告营运管理处邮寄了申请书,请求公布城区20块户外广告的设置权证期限和处置意见,但管理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也没有说明原因。该公司遂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公开相关信息。7月1日,沙市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昨日,荆州市户外广告营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荆州城区的户外广告牌拍卖时,均在媒体发布过,今日灿烂广告有限公司应知道这些信息。即便有的户外广告牌到期,拆除也不可能同时进行。
这名负责人说,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无不妥,但事先既无预约、接洽,申请里也没有说明要求公开的原因。
据了解,申请书寄出后3天,该公司曾在管理处签收了一份统计表,表中只列出了包括今日灿烂广告有限公司在内的3份广告牌的违规情况,而没有设置权证期限和处置意见等申请信息。
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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