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7月9日电 (记者陈杰)经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批准,今天天津市教委颁布《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摒弃高考一考定终身,着意于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校招生考试有效联动,德、智、体、美多元评价,多样化招生录取。
《方案》将于2009年实施。
2006年以来,天津先后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09年起,高等院校招生将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据介绍,天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以写实性评语、资质认定、成果表达等形式记录和评价考生的表现、事迹、个性、专长等,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相关信息。
天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检测普通高中的教学状况,以及普通高中学生修业状况,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招生学校可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招生学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自主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招收保送生和自主招生时,可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主规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
天津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或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高考。
高考科目组设置,《方案》规定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含听力测试)、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文科综合包括历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考试科目的考试外,还需参加相关的专业考试。报考外语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口语测试。
考试内容,《方案》规定:各科目考试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并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命制各考试科目的试卷。试卷命制坚持能力立意,贴近社会、时代和考生生活,注重适应终身学习和时代发展必须具备的经典知识和学习能力的考查。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科目考试中各个考试科目将分别命制试题。语文和综合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分值设定,《方案》规定:文史类或理工类专业四个科目试卷的总分值分别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为300分;文科综合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
天津市教委有关人士说,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方案》咨询,考试院呼叫中心电话:96796666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