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宫伟 通讯员 王洪杰 刘辉)本市一对母女勾结境外不法分子,帮助偷渡者冒充演出团成员骗取出国签证。当他们护送偷渡者准备从首都机场离境时,被本市公安干警当场抓获。这起偷渡案因作案手段隐蔽、危害性大,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责成天津市公安局直接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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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3岁的夏某只有高中文化,原是一家综合服务公司的工人,对出国劳务基本上一窍不通。夏某从单位下岗后,每天都在琢磨如何挣钱,尤其看到亲生女儿初中毕业后也没找到合适工作,夏某想赚钱的心理就越发迫切。就在这时,夏某通过在美国的哥哥结识了一位“贵人”,美籍华人练某(另案处理)。
练某称,他常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往返,组织国内演出团体赴美演出。练某告诉夏某,可以在每个演出团中以化妆师、剧务等身份夹带几个人出去。练某承诺,只要她帮忙联系准备出国打工人员,就可以拿到提成,具体办理签证事宜则全部由他搞定。
见有钱可赚,夏某欣然答应。此后,她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南方人叶某、季某,几个人一拍即合,决定联手干一番大事。几个人分工后决定,由叶某、季某负责介绍出国人员,夏某帮助练某收取偷渡费用。由于在这个过程中要经常使用电脑发送电子表格以及信息,不懂电脑的夏某把女儿乔某也拉了进来。
2007年年初,夏某在获悉练某借组织赴美演出之机,已帮沈某、武某等三人伪造演出团成员身份成功偷渡后,替练某收取三人亲属给付的偷渡费用。其中,陈某是叶某和季某介绍的,陈某向季某支付偷渡费用40.15万元,季某将其中18.35万元给了夏某及其女儿。
同年7月初,练某再次告诉夏某,近期可借北京某演出团赴美演出之机夹带4人偷渡。夏某很快找到一门心思准备出国的田某,并把田某介绍给练某。叶某、季某分别介绍全某某等3人给练某。为成功骗取大使馆信任,同年10月30日,夏某及其女儿伙同练某在北京某酒店对此次被介绍的4名偷渡人员如何利用伪造身份骗取签证进行了“培训”。
两天后,夏某及其女儿护送4名偷渡人员赴大使馆以演出团成员的身份成功骗取出国签证。夏某按照练某的授意向田某某收取偷渡费用22万元,向季某收取另外3人偷渡费用85万元(这笔费用先由季某垫付)。11月30日,夏某及女儿、叶某、季某在护送田某某等偷渡人员在首都机场离境时被本市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日前,这起偷渡案由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夏某及其女儿等4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公诉至法院。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同案犯季某不但没有拿到多少佣金,反而自己赔进去一大笔钱,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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