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10日电(记者 李晓玲)新疆近日查处并曝光5起典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记者从新疆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这5起典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分别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3·12”盗采煤炭资源案、乌鲁木齐市青鑫隆科有限责任公司无证开采煤炭资源案、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部分煤矿擅自采挖地表露头煤案、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可克塔勒富桂铅锌矿非法转包矿业权和越界采矿案、喀什地区南北矿业有限公司“边探边采”案。
这5起案件中,有3起案件涉及非法开采煤炭资源。其中,乌鲁木齐市青鑫隆科有限责任公司以采风化煤为名,擅自开采原煤近2万吨,后又将部分矿体非法转让给10个个体户开采。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3·12”盗采煤炭资源案件中,王成勇等四人非法盗挖煤炭4300吨,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在对这些案件查实后,有关部门依法扣押了其施工机械,没收了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在对富蕴县可克塔勒富桂铅锌矿非法转包矿业权、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后,也依法对富蕴县可克塔勒富桂铅锌矿依法进行了关停,并没收违法所得近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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