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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们指称协议最后一条为“霸王条款”。 本报实习生 李寅 摄 |
本报讯 (记者彭科峰 肖岳 实习生刘长) “这个协议,我肯定不会签!” 昨天下午,顺义区益利农五金灯饰商城的商户王先生说。7月4日大雨过后,该商城200多名商户店铺遭淹,商户向市场方索赔遭拒。7月7日,市场方要求各商户投保,如果不投保须签订免责协议,再遭水淹,商场不负责。
7月4日,王先生的店铺漏雨,店铺里价值上万元的灯具遭雨水浸泡。王先生随后找到市场方,要求市场给予一定的赔偿,但遭拒绝。
7月7日上午,益利农五金灯饰商城招商部的工作人员向商户们散发关于投保的协议书。协议中有部分内容被商户们指为“霸王条款”。商户张女士称,因为不满协议的内容,她当场将协议书撕掉,“大部分商户都没有签字” 。
昨天上午,记者在商户手中看到了这份协议。协议的甲方为益利农五金灯饰商城,乙方为签订协议的商户。协议中,灯饰商城指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为承保方。
协议的最后一条称:“若乙方对自有商品不进行投保,乙方自愿承诺:若出现货物遭受雨淋、火灾、盗抢及其他不可抗力而造成货物损毁等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损失,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众商户正是对协议的这一条表示不满。王先生说,商户每年给市场交纳高额费用,但市场却拒绝给商户在遭遇雨淋、火灾等异常情况时给予赔偿,这一协议是不平等的。
益利农五金灯饰商城招商部一名姓蔡的负责人称,商场是希望商户能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对商户可能遭到的损失进行赔偿。她否认该合同为强制规定,称商户可以自愿签订,因此并不存在“霸王条款”的问题。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爱文称,商户在商城内营业并交纳费用,商城理应在商户在遭遇雨淋等异常情况时负有一定责任,市场要求商户签订免责协议是不合理的,商户可以联合起来向法院起诉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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