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记者杜宇、张晓松)审计署11日公布的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五年内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经常性审计。
规划说,对金融的审计,要以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目标,服务国家宏观政策,推动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规划还提出,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审计,重点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大案要案线索,揭示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风险,从政策上、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竞争能力。
此外,积极探索对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改进金融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以总行(总公司)审计为龙头,切实增强集中分析金融机构电子数据的能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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