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7月11日专电(记者王志)随着奥运圣火在全国各地传递,一些商家抓住商机加大广告和促销宣传。但山东省工商局提醒,“08火炬”“08火炬手”“08圣火”“点燃激情传递梦想”等文字和火炬图案均属于奥林匹克标志,未经许可擅自在产品促销和广告中使用,将会被工商部门查处。
山东工商部门介绍,根据北京奥组委的申请,国家工商总局按照相关规定,将奥运火炬及火炬接力活动的相关文字、图案确认为奥林匹克标志。这意味着这些文字、图案只有经过权利人许可方能使用,非奥运会赞助企业、非合作企业在产品和广告宣传中使用这些文字、图案就属于侵权,会被处以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据了解,目前山东工商部门正在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行动,侵犯奥运火炬接力活动标志的行为成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