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限塑”开出首张罚单 开心人药房难“开心”
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斌 通讯员 栗秋慧) 雨花区开心人大药房昨日收到雨花工商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店因为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加之未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被处以4000元罚款,成为6月1日实行“限塑令”以来长沙第一个被处罚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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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开心人大药房虽然在店内明示了大、中、小型塑料购物袋的价格标准(分别为0.3元、0.2元、0.1元),但收银员在打完价后直接将药品装入塑料袋中让消费者拿走。
经过立案调查发现,该药房并未将店内公示的塑料购物袋价格标准录入该店电脑收费目录,实际也未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而且该店从6月1日起至查获日止也未按规定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为此,雨花工商分局对开心人大药房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处罚款2000元;对未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的行为,处罚款2000元,共计4000元。
(稿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斌 通讯员 栗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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