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1日讯 记者 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北京市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公安局昨天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奥运安保期间举报重大案(事)件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公告指出,群众就暴力恐怖事件、境内外非法组织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实施破坏的案(事)件、造成涉奥人员及外籍人员伤亡的案(事)件、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主动向公安机关实名提供线索的,将有可能获得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根据公告的规定,当群众发现相关涉奥案件线索时可通过110举报热线、信函、传真等有效形式进行举报。自即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将根据群众实名举报的有价值重大案(事)件线索的作用大小,按照奥运安保举报线索奖励标准,给予1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当国家及有关部门对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有特殊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上述数额限制,奖励金额小于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但不重复奖励。凡是多人提供和举报同一案件或同一事件线索的,将按照举报时间先后或线索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时间相近、价值相同的,将在规定幅度范围内酌情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