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记者余乃鎏通讯员梁家树文/图)102.8亩树林被毁、100多立方米木材被盗伐。这是厦门自建国以来的最大一起森林盗伐案。昨日上午,该案犯罪嫌疑人被带到翔安区内厝镇进行现场指认。
102.8亩树林被毁 2007年12月30日,翔安区内厝镇有村民向该区林业部门反映,厦门“省级生态林区”鸿渐山靠泉州南安方向一侧林地遭到严重砍伐破坏。有关部门立即组织调查,发现这起砍伐事件造成毁林面积102.8亩(其中含开挖道路1.38公里、毁坏林地面积22.1亩),被伐林木蓄积量达100多立方米,主要被伐树木有马尾松、相思树及其它阔叶树。
该案件也是厦门自建国以来的最大一起森林盗伐案。
南安两村民被批捕 今年1月5日,省森林公安局派专员查看了案发现场;省林业厅将此案列为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厦门森林公安部门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行动。经过调查证实,专案组掌握了该案的犯罪基本事实:2007年中秋节期间,泉州南安市水头镇劳光村村民林某青、林某河兄弟雇佣第一批砍伐工6人在鸿渐山砍伐林木;10月—11月间,林氏兄弟雇佣挖掘机在山上开挖山路;12月中旬,林氏兄弟又雇佣第二批砍伐工9人继续砍伐,直至最终被发现。期间,他们将砍伐林木一部分加工后自用,一部分用于销售,其余的木材因来不及运走而遗留在山上。今年5月21日,林氏兄弟经翔安区检察院审查后被依法批捕。
盗伐者狡辩:治荒山 昨日,在盗伐现场指认时,林某河向记者“解释”说,之所以开路、砍伐,是因为他与南安水头镇、劳光村两级政府签有“荒山治理承包合同”,而鸿渐山历史上就是南安地界,是该村山林。
但这种说法遭到执法人员驳斥。据介绍,厦门、泉州两地林业与森林公安部门的一致意见是,即使林某河真有这份“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其砍伐山林属厦门区划,而他没有得到厦门市林业部门的砍伐许可,此外,这里原本就是保持良好的生态林区,并非荒山。
将加大打击力度 据介绍,鸿渐山位于厦泉两市交界山体死角地带,地处偏僻,是林业电子监控盲区;翔安内厝镇至案发现场的泥土路,就是越野车也要开1个多小时,平时人迹罕至,因此成为盗伐者的“温床”。翔安森林派出所执法人员表示,今后厦门市有关部门将加强护林巡查、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森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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