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合肥7月14日 (记者洪波张秋实池州台韩磊)安徽池州市以光志强、光志刚为首的涉黑犯罪案,被称为“皖南涉黑第一案”。7月10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光志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主犯光志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15万元。
同时宣判的其余47名被告人,被判处相应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光氏弟兄涉黑犯罪集团是池州市近年来第一个涉黑组织,初步形成于2001年。为尽快叫响自己的“名头”,扩大势力,称霸一方,光志强率领同伙,疯狂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伤害无辜。该组织非法持有枪支、管制刀具,以供团伙作案时使用;采取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非法手段,强行争夺并垄断材料供应、土方工程市场,牟取高额利润,聚敛了大量钱财,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02年底至2007年5月期间,光志强团伙还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打压池州城区蔬菜市场批发户、经营户,强行垄断、操控马铃薯市场交易,非法获利达百万元以上。此外,他们还操控野菱角米、荸荠等蔬菜批发价格,非法牟利。
自2001年以来,该团伙多次聚众携带刀棍等凶器,采取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威胁、恐吓等手段,对池州城区的公共文化娱乐、休闲场所收取所谓的“保护费”,这些非法获利,也成为该团伙的重要收入来源。
另查明,2002年光志刚从深圳返回池州,利用其弟弟光志强及其团伙的强势恶名,开始涉足矿产业,对矿区的群众采取殴打、威胁、胁迫、欺骗等手段强迫交易,强取豪夺,并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非法采矿活动,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积累了大量资产。
另据了解,在光氏弟兄涉黑犯罪团伙被提起公诉和开庭审理过程中,有关方面已梳理出7名国家工作人员涉案的线索。其中,池州市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杜志浩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已与该案其他被告人一起被提起公诉和审判;收受该案首犯光志刚贿赂并对其滥采矿产资源放弃监管的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原局长汪虎涛和该局矿管科原科长胡社祥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贵池区2名处级干部受到当地纪检部门诫勉谈话,另有2人正在调查处理中。
从2007年7月该犯罪团伙被立案侦查,到起诉、开庭审理,前后历时近一年时间,光氏兄弟及其团伙成员落网后,当地社会治安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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