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也拆,有证也拆,长沙户外广告管理“一刀切”的做法引发巨大矛盾。以户外广告不符合并不存在的规划为由,强行拆除,这不仅是对合法经营的企业权益的侵害,还将引发大量企业经济纠纷。
5月29日,长沙双飞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突然接到长沙市芙蓉区户外广告整治小组一纸通知,责令其在6月1日前,自行拆除在福锦大厦顶楼设置的户外广告。如逾期未拆除,芙蓉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强行拆除。
据了解,此次户外广告整治活动,主要缘于长沙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为此,长沙市5个区都成立了户外广告领导小组,对城区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进行整顿。但在实际整顿过程中,某些部门为加大力度,凸显成效,不论户外广告是否合法,均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拆除。
“这对我们来说是灭顶之灾。”在长沙双飞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双萍看来,在长沙,类似她这样合法的户外广告公司有数百家,如果按照“一刀砍死”的做法,长沙市户外广告行业将遭受到毁灭性打击。
数百家广告公司濒临破产 情形没有以胡双萍的意志为转移,长沙双飞广告公司的广告牌还是被强行拆除。
胡双萍将两份复印件放在了记者面前,一份是2008年4月21日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关于福锦大厦顶楼广告牌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另一份则是长沙市规划局签署的一项同意设立该广告牌的内审单。
从这两份复印件中,记者了解到,此幅广告牌在2005年3月28日通过了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审批,同时获得了市工商管理局发放的《户外广告登记证》。此后,每年市工商管理局都对登记证进行了审核。今年4月21日,市工商管理局又给该户外广告牌重新核发了新的《户外广告登记证》,登记证显示,该广告牌的发布期限从2008年4月21日到2009年4月16日,目前仍在有效期范围内。
据了解,此幅广告牌面积达468平方米,全部采用国标级材料制成,投入约60万元。“目前,我们公司面临被拆除的类似广告牌共有7块,这些广告牌都具有合法广告发布手续,如果全部被拆除,带给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将高达600多万元。”胡双萍对记者说。
受到损失的不止双飞公司一家,1992年成立的新世纪广告传播发展公司,目前也面临着户外广告全盘清除之危。该公司总经理周彦含告诉记者,公司目前已被拆除的广告牌已有7块,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这些广告牌曾全部历经长沙市2002年、2004年、2005年三次户外广告整治,“户外广告占我们公司业务的90%,这些都与客户签了约,需要面临大额的违约赔偿。”
据了解,像双飞、新世纪这样的较大型的广告公司在长沙有30多家,其他小型的广告公司还有数百家,由于他们自身只有一两块广告牌,拆除后公司已完全无法运转。长沙市广告行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称,“长沙大部分户外广告公司将面临倒闭,数以万计的相关从业人员将面临失业,还将引发大量企业经济纠纷。”
内审单+登记证,
手续是否完善?
“现在,《户外广告登记证》就像一张废纸,无证也拆,有证也拆,这是对我们企业合法权益的侵害。”长沙时雨广告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张亚勋说。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责任编辑:张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