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7月13日报道,河南信阳市委、市政府对网上热帖《强悍: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后认定,信阳市国土资源局11名处级领导干部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同时,对相关人员作出责令写出检查、行政警告等处分,责令每户补齐应交的房款,对该局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问题通报全市。
建筑在信阳市委、市政府眼皮底下的“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经网络揭露,终于让当地政府如梦初醒了。有论者曾经发出疑问,此前那么长一段时间——当地众多的监督部门,包括纪检、人大、监察部门,他们为何对此麻木不仁、视而不见?
现在,当地政府“迅速地”作出了一个不痛不痒的处理决定,让以权谋私住进豪华别墅的官员写个检查、来个行政警告——违规违法的成本如此之低,一个检查和一个警告就可以换来一生的舒服,难怪许多网友说,“我强烈要求受到这样的处分,也强烈愿意做这样的检查”!是啊,这算哪门子处理?!
“责令每户补齐应交的房款”,就是说,补交了房款之后,一切就合法化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住进豪华别墅了,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他们就可以继续掌管着国家的土地资源的分配权了。这是多么合算的买卖!
可是,我始终纳闷,在信阳这个欠发达的地区,一个清白的仅有工资收入来源的官员,究竟有多大的经济能力,可以交足一套豪华别墅的银子?
信阳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后认定,信阳市国土资源局11名处级领导干部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就是说,如果不超面积,就不存在问题了,就可以集资建房、建别墅了。可是,早在1993年,中央就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有关规定,不准违反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压价购买住房;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子女、亲友购买住房提供优惠条件;不准用公款超标准为个人装修住房。信阳当地政府又置党纪于何地?
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2004年,信阳政府花了3000万巨资收购了40亩国土储备地,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却轻易地取消了其原定的拍卖出让计划,随随便便地就把它建成了自家11名局处级领导干部的“行宫”。这算不算以权谋私?算不算侵吞国家资产?信阳市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怎么称得上公平公正?
而且,在这个问题上,党纪不能代替国法。当“最牛官员别墅群”经过规划、审批、建设等诸多环节,而终于赫然矗立在当地纪委和监察部门的眼皮底下的时候,严重失职的监督部门才揉着眼睛,作出如上轻描淡写的处理意见,这如何能让群众信服!-当代生活报(符玉瑶) (来源:广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芳)